朱熹論“小學”和“大學”教育 朱熹教育思想
國學教育 由土鳳凰供稿
朱熹在總結前人教育經(jīng)驗和自己教育實踐的基礎上,基于對人的心理特征的初步認識,把一個人的教育分為“小學”和“大學”兩個既有區(qū)別,又有聯(lián)系的階段,并分別提出了兩者不同的任務、內(nèi)容和方法。
8歲至15歲為小學教育階段。朱熹十分重視這個階段的教育,認為小學教育的任務就是培養(yǎng)“圣賢坯璞”。他說:“古者小學已子養(yǎng)得小兒子這里定,已自是圣賢坯璞了”。同時指出,“蒙養(yǎng)弗端,長益浮靡”,若兒童時期沒有打好基礎,長大就會做出違背倫理綱常的事,再要彌補,就極為困難了,“而今自小失了,要補填,實是難。”因而,他認為小學教育對一個人的成長非常重要,必須抓緊,抓好。
關于小學教育的內(nèi)容,朱熹指出,因為小學兒童“智識未開”,思維能力很弱,所以他們學習的內(nèi)容應該是“知之淺而行之小者”,力求淺近、具體。為此,他提出以“教事”為主的思想。他說:“小學是事,如使君,事父,事兄,處友等事,只是教他依此規(guī)矩做去。”強調讓兒童在日常生活中,通過具體行事,懂得基本的倫理道德規(guī)范,養(yǎng)成一定的行為習慣,學到初步的文化知識技能。因此,他在《小學書題》中說道:“古者小學,教人以灑掃、應對、進退之節(jié),愛親、敬長、隆師、親友之道。”在《大學章句序》中又說:“人生八歲,則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學,而教之以灑掃、應對、進退之節(jié),禮、樂、射、御、書、數(shù)之文。”希望兒童通過“學其事”,在實際活動中得到鍛煉,增長才干,成為“圣賢坯璞”。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標,在教育方法上,朱熹強調以下三點。首先,主張先入為主,及早教育。在朱熹看來,小學兒童“人之幼也,知思未有所主”,很容易受各種思想的影響。而一旦接受了某種“異端邪說”,再教以儒家的倫理道德就會遇到抵觸。因而,必須先入為主,及早進行教育,“必使其講而習之于幼稚之時,使其習與知長,化與心成,而無捍格不勝之患也”。其次,要求形象、生動,能激發(fā)興趣。朱熹接受程頤等前輩學者的思想,認為在對小學兒童進行教育時,應力求形象、生動,以激發(fā)其興趣,使之樂于接受。在此思想指導下,他廣泛地從經(jīng)傳史籍以及其他論著中采集有關忠君、孝宗、事長、守節(jié)、治家等內(nèi)容的格言、訓誡詩、故事等,編成《小學》一書,作為兒童教育用書,廣為流傳,產(chǎn)生了重要影響。再次,首創(chuàng)以《須知》、《學則》的形式來培養(yǎng)兒童道德行為習慣。兒童道德行為習慣的形成有一個從不自覺到逐步自覺的過程。因此,朱熹一方面主張要嚴格地、不間斷地對兒童進行道德行為習慣的訓練,使之“積久成熟”,自成方面,另一方面他又重視《須知》、《學則》的作用,認為可以使兒童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有章可循,有規(guī)可依,有利于兒童道德行為習慣的形成。因此,他曾親自制定《童蒙須知》和《訓蒙齋規(guī)》,并為其弟子程端蒙、董銖兩人擬訂的《程董二先生學則》作跋和推薦。其中《童蒙須知》影響最大。它按照三綱五常的封建道德要求,對于兒童日常生活、學習各個方面,都作了極為詳細的條文規(guī)定。誠然,這些規(guī)定的基本內(nèi)容是向兒童灌輸封建倫理道德,各種規(guī)定中也確實存在著繁瑣和壓抑兒童個性發(fā)展的嚴重缺陷,這些都是我們應該拋棄的糟粕。然而,《童蒙須知》對于從小培養(yǎng)兒童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實不無可取之處。如在生活習慣方面,要求“大抵為人,先要身體端整。自冠巾、衣服、鞋襪,皆須收拾愛護,常令潔凈整齊”;“凡脫衣服,必整齊折疊篋中。勿令散亂頓放,則不為塵埃雜穢所污,仍易于尋取,不致散失。著衣既久,則不免垢膩,須要勤勤洗浣。破綻,則補綴之。盡補綴無害,只要完潔”;“凡為人子弟,當灑掃居處之地,拂拭幾案,令潔凈端正。將書冊整齊頓放。正身體,對書冊,詳緩看書,仔細分明讀之。須要讀得字字響亮。不可誤一字,不可少一字, 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牽強暗記,只是要多誦遍數(shù),自然上口,久遠不忘……余嘗謂讀書有三到,謂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則眼不看仔細,心眼既不專一,卻只漫浪誦讀,決不能記,記亦不能久也。三到之法,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豈不到乎”;“凡書冊,須要愛護,不可損污縐折”;“凡寫字,未問寫得工拙如何,且要一筆一畫,嚴正分明,不可潦草。”兒童生活、學習能力較弱,道德觀念和意志也較差,為他們制定一些簡明的條文和準則,讓其遵照實行,這對于他們道德行為習慣的培養(yǎng)是有積極意義的。因此,朱熹開創(chuàng)的以《須知》、《學則》的形式來訓練兒童道德行為習慣的經(jīng)驗,值得我們借鑒。
15歲以后為大學教育。大學教育是在“小學已成之功”基礎上的深化和發(fā)展,與小學教育重在“教事”不同,大學教育內(nèi)容的重點是“教理”,即重在探究“事物之所以然”。朱熹在《小學輯說》中說:“小學是事,如事君、事父兄等事。大學是發(fā)明此事之理,就上面講究所以事君、事父兄等事如何。”又說:“小學之事,知之淺而行之小者也;大學之道,知之深而行之大者也。”大學教育任務也與小學教育不同。小學教育是培養(yǎng)“圣賢坯璞”,大學教育則是在坯璞的基礎上“加光飾”,再進一步精雕細刻,把他們培養(yǎng)成為對國家有用的人才。他寫道:“國家建立學校之官,遍于郡國,蓋所以幸教天下之士,使之知所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而待朝廷之用也。”在大學教育方法方面,朱熹在長期的教育實踐中,積累了許多成功經(jīng)驗,其中兩點值得注意:其一,重視自學。他曾對學生說:“書用你自己去讀,道理用你自己去究索,某只是做得個引路底人,做得個證明底人,有疑難處同商量而已。”愛教師指導下重視學生的自學與研究,確是大學教育中一種重要的方法。其二,提倡不同學術觀點之間的相互交流。淳熙八年(1181年),他邀請持不同學術見解的著名學者陸九淵到他主持的白鹿洞書院講學,并稱贊其講學“切中學者深微隱痼之病”,使“聽者莫不竦然動心焉”,還將其講稿刻石為記。朱熹不囿門戶不見,進行不同學術觀點之間交流的做法,長期以來一直是學術史和教育史上的美談。
朱熹認為,盡管小學和大學是兩個相對獨立的教育階段,具體的任務、內(nèi)容和方法各不相同,但是,這兩個階段又是有內(nèi)在聯(lián)系的,它們的根本目標是一致的。它們之間的區(qū)別只是因教育對象的不同而所作的教育階段的劃分,并不是像“薰蕕冰炭”那樣截然對立。朱熹關于小學和大學教育的見解,反映了人才培養(yǎng)的某些客觀規(guī)律,為中國古代教育理論的發(fā)展增添了新鮮內(nèi)容。
8歲至15歲為小學教育階段。朱熹十分重視這個階段的教育,認為小學教育的任務就是培養(yǎng)“圣賢坯璞”。他說:“古者小學已子養(yǎng)得小兒子這里定,已自是圣賢坯璞了”。同時指出,“蒙養(yǎng)弗端,長益浮靡”,若兒童時期沒有打好基礎,長大就會做出違背倫理綱常的事,再要彌補,就極為困難了,“而今自小失了,要補填,實是難。”因而,他認為小學教育對一個人的成長非常重要,必須抓緊,抓好。
關于小學教育的內(nèi)容,朱熹指出,因為小學兒童“智識未開”,思維能力很弱,所以他們學習的內(nèi)容應該是“知之淺而行之小者”,力求淺近、具體。為此,他提出以“教事”為主的思想。他說:“小學是事,如使君,事父,事兄,處友等事,只是教他依此規(guī)矩做去。”強調讓兒童在日常生活中,通過具體行事,懂得基本的倫理道德規(guī)范,養(yǎng)成一定的行為習慣,學到初步的文化知識技能。因此,他在《小學書題》中說道:“古者小學,教人以灑掃、應對、進退之節(jié),愛親、敬長、隆師、親友之道。”在《大學章句序》中又說:“人生八歲,則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學,而教之以灑掃、應對、進退之節(jié),禮、樂、射、御、書、數(shù)之文。”希望兒童通過“學其事”,在實際活動中得到鍛煉,增長才干,成為“圣賢坯璞”。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標,在教育方法上,朱熹強調以下三點。首先,主張先入為主,及早教育。在朱熹看來,小學兒童“人之幼也,知思未有所主”,很容易受各種思想的影響。而一旦接受了某種“異端邪說”,再教以儒家的倫理道德就會遇到抵觸。因而,必須先入為主,及早進行教育,“必使其講而習之于幼稚之時,使其習與知長,化與心成,而無捍格不勝之患也”。其次,要求形象、生動,能激發(fā)興趣。朱熹接受程頤等前輩學者的思想,認為在對小學兒童進行教育時,應力求形象、生動,以激發(fā)其興趣,使之樂于接受。在此思想指導下,他廣泛地從經(jīng)傳史籍以及其他論著中采集有關忠君、孝宗、事長、守節(jié)、治家等內(nèi)容的格言、訓誡詩、故事等,編成《小學》一書,作為兒童教育用書,廣為流傳,產(chǎn)生了重要影響。再次,首創(chuàng)以《須知》、《學則》的形式來培養(yǎng)兒童道德行為習慣。兒童道德行為習慣的形成有一個從不自覺到逐步自覺的過程。因此,朱熹一方面主張要嚴格地、不間斷地對兒童進行道德行為習慣的訓練,使之“積久成熟”,自成方面,另一方面他又重視《須知》、《學則》的作用,認為可以使兒童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有章可循,有規(guī)可依,有利于兒童道德行為習慣的形成。因此,他曾親自制定《童蒙須知》和《訓蒙齋規(guī)》,并為其弟子程端蒙、董銖兩人擬訂的《程董二先生學則》作跋和推薦。其中《童蒙須知》影響最大。它按照三綱五常的封建道德要求,對于兒童日常生活、學習各個方面,都作了極為詳細的條文規(guī)定。誠然,這些規(guī)定的基本內(nèi)容是向兒童灌輸封建倫理道德,各種規(guī)定中也確實存在著繁瑣和壓抑兒童個性發(fā)展的嚴重缺陷,這些都是我們應該拋棄的糟粕。然而,《童蒙須知》對于從小培養(yǎng)兒童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實不無可取之處。如在生活習慣方面,要求“大抵為人,先要身體端整。自冠巾、衣服、鞋襪,皆須收拾愛護,常令潔凈整齊”;“凡脫衣服,必整齊折疊篋中。勿令散亂頓放,則不為塵埃雜穢所污,仍易于尋取,不致散失。著衣既久,則不免垢膩,須要勤勤洗浣。破綻,則補綴之。盡補綴無害,只要完潔”;“凡為人子弟,當灑掃居處之地,拂拭幾案,令潔凈端正。將書冊整齊頓放。正身體,對書冊,詳緩看書,仔細分明讀之。須要讀得字字響亮。不可誤一字,不可少一字, 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牽強暗記,只是要多誦遍數(shù),自然上口,久遠不忘……余嘗謂讀書有三到,謂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則眼不看仔細,心眼既不專一,卻只漫浪誦讀,決不能記,記亦不能久也。三到之法,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豈不到乎”;“凡書冊,須要愛護,不可損污縐折”;“凡寫字,未問寫得工拙如何,且要一筆一畫,嚴正分明,不可潦草。”兒童生活、學習能力較弱,道德觀念和意志也較差,為他們制定一些簡明的條文和準則,讓其遵照實行,這對于他們道德行為習慣的培養(yǎng)是有積極意義的。因此,朱熹開創(chuàng)的以《須知》、《學則》的形式來訓練兒童道德行為習慣的經(jīng)驗,值得我們借鑒。
15歲以后為大學教育。大學教育是在“小學已成之功”基礎上的深化和發(fā)展,與小學教育重在“教事”不同,大學教育內(nèi)容的重點是“教理”,即重在探究“事物之所以然”。朱熹在《小學輯說》中說:“小學是事,如事君、事父兄等事。大學是發(fā)明此事之理,就上面講究所以事君、事父兄等事如何。”又說:“小學之事,知之淺而行之小者也;大學之道,知之深而行之大者也。”大學教育任務也與小學教育不同。小學教育是培養(yǎng)“圣賢坯璞”,大學教育則是在坯璞的基礎上“加光飾”,再進一步精雕細刻,把他們培養(yǎng)成為對國家有用的人才。他寫道:“國家建立學校之官,遍于郡國,蓋所以幸教天下之士,使之知所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而待朝廷之用也。”在大學教育方法方面,朱熹在長期的教育實踐中,積累了許多成功經(jīng)驗,其中兩點值得注意:其一,重視自學。他曾對學生說:“書用你自己去讀,道理用你自己去究索,某只是做得個引路底人,做得個證明底人,有疑難處同商量而已。”愛教師指導下重視學生的自學與研究,確是大學教育中一種重要的方法。其二,提倡不同學術觀點之間的相互交流。淳熙八年(1181年),他邀請持不同學術見解的著名學者陸九淵到他主持的白鹿洞書院講學,并稱贊其講學“切中學者深微隱痼之病”,使“聽者莫不竦然動心焉”,還將其講稿刻石為記。朱熹不囿門戶不見,進行不同學術觀點之間交流的做法,長期以來一直是學術史和教育史上的美談。
朱熹認為,盡管小學和大學是兩個相對獨立的教育階段,具體的任務、內(nèi)容和方法各不相同,但是,這兩個階段又是有內(nèi)在聯(lián)系的,它們的根本目標是一致的。它們之間的區(qū)別只是因教育對象的不同而所作的教育階段的劃分,并不是像“薰蕕冰炭”那樣截然對立。朱熹關于小學和大學教育的見解,反映了人才培養(yǎng)的某些客觀規(guī)律,為中國古代教育理論的發(fā)展增添了新鮮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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